對多個政黨要求推出臨時性質的失業援助金,政府高層擔心帶來長遠財政負擔,亦有個別官員反對,令援助金之議遭否決。
如期清還可退息
消息指,港府打算仿效中小企貸款計劃,推出為失業者而設的貸款計劃,由政府向銀行提供百分百貸款保證。失業者須向銀行提供已失業數月的證明,即可申請貸款,上限為申請人失業前平均月薪的六倍,上限為八萬元,以低者為準。貸款利息為年息百分之一,還款期五年,首十二個月還息不還本,第十三個月起本息攤還。貸款人若在五年內如期還款,會獲歸還利息,變相免息貸款。計劃所有手續由銀行代為處理,申請者只需向銀行出示失業前稅單或出糧銀行戶口,以證明自己失業前的平均月薪,即可申請。政府會透過按揭證券公司提供百分百貸款保證。
消息料計劃的違約比率或會較普通私人貸款為高,但強調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相信能協助「窮途末路」的失業者,以免他們向財務公司高息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