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晚接獲一名三十四歲男子報案,指早前在社交平台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谷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受害人遂按指示將約二十萬四千元存入對方指定的七個戶口作平台購物之用,騙徒曾向受害人發放佣金,惟受害人其後再將款項存入戶口後,便與騙徒失去聯絡,損失約十六萬八千元。受害人懷疑受騙便報案,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
同日晚,一名二十九歲本地女子疑同墮圈套,將合共約三萬七千元存入對方指定的四個銀行戶口,以作平台購物之用。惟受害人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
警方將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暫未有人被捕。警方提醒市民,騙徒的招聘廣告以「搵快錢」、「高人工」、「即日出糧」或「在家工作」作招徠,對應徵者年齡、學歷及履歷亦沒有特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