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羅俊熹昨指,洗黑錢集團以數百至數萬元報酬,去招攬想「賺快錢」的人士,為他們開設空殼公司,並提供文件讓他們在銀行開設公司戶口,集團骨幹成員再利用這些傀儡戶口去接收詐騙案件得來的款項,短時間內將戶口的款項多次轉帳作洗黑錢活動。
部份款項涉17宗海外騙案
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該集團持有的二十個公司戶口共處理逾十四億元懷疑犯罪得益,涉案當中部份的款項牽涉十七宗海外騙案,包括八宗電郵騙案、兩宗投資騙案,受害人包括海外的工業或生化公司,合共損失八千一百萬元,每宗案件涉及款項由三萬至一千八百萬不等。
行動中警方拘捕十一男二女,十三名被捕人士報稱無業、裝修工人、司機等,當中三人為集團骨幹成員,其餘十人則是傀儡戶口持有人,全部人被扣留調查。
警方亦檢獲銀行卡、文件、手提電話和電腦等,正追查款項下落,不排除有進一步行動。
三人為集團骨幹成員
警方重申「洗黑錢」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入獄十四年,並提醒市民切勿借出、租出或出售戶口予他人,包括銀行、證券及儲值支付工具戶口等,戶口一旦被用作非法用途,戶口持有人可能已干犯「洗黑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