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進口冷凍食物須檢測才可銷售 並增設追溯管理平台

更新時間:12:55 2020-12-03
發佈時間:12:53 2020-12-03
內地進口的冷凍食品外包裝屢次檢測出新冠病毒。為此,國家巿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進口冷凍食品要有核酸檢測報告,才能上巿銷售。另一方面,市場監管總局正全面推進建設進口冷凍食品追溯管理平台。

國家巿場監督管理總局,就加強進口冷凍食品追溯管理工作召開會議,要求各級巿場監管部門,要對食品進口商、生產經營企業、超巿、批發巿場及食肆等,進行全面排查,嚴格進口冷凍食品,從口岸到境內生產,流通銷售全程監控;沒有核酸檢測報告、沒有消毒證明、沒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巿銷售。

會議又強調,當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勢仍然複雜嚴峻,通過進口冷凍食品輸入疫情的風險持續加入,各級巿場監管部門,要積極做好外防輸的工作。

另外,市場監管總局正全面推進建設進口冷凍食品追溯管理平台,進一步強化新冠病毒輸入風險防範措施。目前,全國進口冷凍食品追溯管理平台正上線運行。接入全國平台試運行的9個省(市),冷鏈食品首站進口量佔全國90%以上,基本實現從海關入關到生產加工、批發零售、餐飲服務的全面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