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涉壟斷被罰182.28億人民幣 未來3年須交整改報告

更新時間:18:06 2021-04-10
發佈時間:09:56 2021-04-10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裁定阿里巴巴集團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判罰款182.28億人民幣(約216億港元)。阿里巴巴回應指,收到當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誠懇接受處罰,堅決服從,並會強化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當局指,阿里巴巴自2015年起,對平台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並借助市場力量、平台規則及數據等技術手段,採取多種獎懲措施,維持及增強自身的市場力量,以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

有關當局早前對阿里巴巴進行調查,指出集團實施「二選一」的行為,排除及限制了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的競爭,妨礙商品服務及資源要素自由流通,影響平台經濟創新發展,侵害平台內商家的合法權益,損害消費者利益,違反《反壟斷法》。

考慮到阿里巴巴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及持續時間等因素,當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按其2019年在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計算罰款,總計182.28億人民幣。

當局又向阿里巴巴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嚴格落實平台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以及保護平台內商家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並要連續3年向當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