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宣布中小學生11月前須學識游水 家長指要求過份

更新時間:21:46 2021-06-17
發佈時間:19:31 2021-06-17
海南省教育廳日前宣佈海南全省小學畢業生必須在今年8月底前學會游泳,而小學四年級至初中三年級亦必須在今年11月底前學會游泳。

海南省教育廳黨委專職副書記呂治國表示高度重視中小學生游泳教育,並強調會以扎實的整改行動彰顯教育系統對游泳教育工作的用心,全力以赴推進中小學生游泳教育。

而海南省政府早在2017年亦有提出「海南省普及中小學生游泳教育實施方案」,希望在2018年在每個鄉鎮建造至少1個游泳池,並有一半中小學生懂得游泳。在2019年要求所有小學開設游泳課程,並把游泳例為體育的選考科目之一。而在2020年實現「全省中小學畢業生人人會安全游泳」目標,讓學生游泳教育成為常態。

雖當局尚未落實具體措施,惟亦有不少質疑指游泳池是否足夠,相關的安全問題亦沒有交代。有家長和學生認為要求過份,批評課程安排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