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大學生發生婚前性行為受處分惹熱議 部分學校禁異性留宿

更新時間:15:31 2021-09-16
發佈時間:10:54 2021-09-16
網傳「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生手冊」。網圖
網傳「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生手冊」。網圖
內地網絡近日流傳疑為「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生手冊」的照片,其中一條規定「學習期間發生未婚性行為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引起網民的熱議,該大學一名工作人員於周三(15日)向傳媒透露,有關的規定已被撤回。另有內地傳媒發現,浙江大學、復旦大學、華中師範大學等都有相同規定,部分大學更明令禁止宿舍留宿異性。

內地傳媒調查發現,網傳大連理工大學的研究生手冊,內容隨著年代變化有刪減,但核心內容不變。在2006年的版本中,手冊內對於「未婚性行為」和「學習期間非法同居」,採用了「非法同居、道德敗壞、生活作風越軌者」的措詞;2016年發布的最新版本中,簡化為「學習期間發生未婚性行為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其他院校亦有類似的規定,其中浙江大學規定「學生發生非婚性行為,給予記過或者留校察看處分」;華中師範大學則指,「在寢室留宿異性、在異性寢室留宿、在校內外與異性非法同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開除學籍」;武漢理工大學訂明,「在學生宿舍男女同床者,或留宿異性宿舍,留校察看處分」。

據內地傳媒報道,2003年重慶某高校一名女生因腹痛到校醫院就診,發現懷孕後,隨即被校方開除。女生事後入稟法院,控告校方侵犯個人隱私權,但遭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不少網民批評上述校規「守舊」,過度干涉學生的私生活。內地一名專家則認為,未婚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個人權利,但學生應遵守學校規定,學校制定處分條例為應對「產生負面影響的事件」。專家指,現時內地未有法律並無禁止未婚成年人的性行為,若學生發生性行為後到處張揚,或在宿舍、公共場所發生性行為等產生了負面影響,校方理應處罰。他又呼籲社會須尊重校方自行制訂校規的權力,也尊重大學生自主選擇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