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漢強姦鄰家4歲女童致重傷 哈爾濱淫魔終伏法

更新時間:23:25 2021-09-19
發佈時間:19:28 2021-09-19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認定被告人劉維國犯強奸罪,判處死刑。網上圖片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認定被告人劉維國犯強奸罪,判處死刑。網上圖片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去年發生一宗令人髮指的案件,一名54歲拾荒漢將一名年僅4歲的女童誘騙至排水溝內強姦,導致她身受重傷,經審訊,男子在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以犯強姦罪判處死刑,並已於昨日(18日)被押赴刑場行刑。

事發於去年8月29日傍晚6時許,哈爾濱市道里區一名4歲姓周女童獨自在家中看電視,其間被54歲鄰居劉維國騙到一處排水溝內強姦。女童家人返家後,發現女童失去蹤影,於是報警求助,至翌日早上,劉維國將女童送回家,並訛稱在大橋邊發現女童。

有報道指,女童當時身上滿佈泥濘,目光呆滯,家人除去女童衣物時發現,女童的內褲有血迹,背部、臀部、面部及下肢有多處傷痕,懷疑女童曾被人侵犯於是報警,並帶到醫院驗傷。

根據院方開出的診斷書顯示,女童下體出現撕裂傷,背部、臀部、雙下肢、臉部及手部均有挫傷,而且女童當時未能正常排便,需做改造分辨排洩口的手術,需留醫深切治療部。有醫生指女童身體共有3處2級重傷,其中1處為9級傷殘、2處為10級傷殘,估計她不僅遭受性侵,還遭受到長時間的性虐待,以後可能無法生育。


警方經調查後,鎖定有兩次強姦前科、靠拾荒維生的劉維國,並將他拘捕。初時劉不配合調查,並編造兩個虛假的案發地點,經多次盤問下,才供認其罪行。

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去年對劉維國進行宣判,指他曾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兩次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使用特別殘忍手段姦淫4歲的女童,造成被害人三處重傷的特別嚴重後果,嚴重損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罪行極其嚴重,遂以強姦罪判處劉維國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至昨日(18日),劉維國已被押赴刑場行刑。

據知,女童現時已搬離原來的住址,每月需到醫院繼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