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隻名種貓走私赴台案 檢察部門起訴9人求重判

更新時間:20:09 2021-10-22
發佈時間:15:00 2021-10-22
起訴書指被告人改裝漁船以圖走私名種貓。網圖
起訴書指被告人改裝漁船以圖走私名種貓。網圖
台灣8月破獲一宗漁船從大陸走私154隻名種貓案,涉案貓隻因檢疫規定最終要全部人道毀滅,引發當地社會強烈迴響。當地檢察部門經調查後,對9名涉案人士依照懲治走私條例第12條、第2條第1項「自大陸地區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同時將還在收押當中的鄭姓、林姓、張姓以及郭姓等主嫌等人移審法院。

檢方的起訴書中指,案中鄭姓主嫌為一家國際漁業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林姓主嫌是在高雄市燕巢區經營寵物繁殖場,鄭姓跟林姓兩名主嫌在今年6月期間討論承租漁船事宜,同時與張姓主嫌以及郭姓主嫌等人,配合一名在內地人,為走私事情進行聯絡。

他們以每月租金15萬元新台幣(約4.16萬港元)之代價,向不知情之江姓船主租用「順發886號」漁船,並聘林姓船長以及高姓輪機長共同討論漁船作業事宜。檢察官也發現被告為了這趟走私,他們還把密艙改裝成適合運送活體動物,包括將艙口以木板、螺絲封閉,密艙內空間狹隘也安裝全新空調。

這批人在今年8月14日由林姓船駕駛漁船至基隆市正濱漁港,購買一批魚貨搬到船上當掩飾,並將船開到澎湖花嶼西側外海等候接收走私貓隻,漁船接收共154隻貓,包括俄羅斯藍貓13隻、布偶貓30隻、波斯貓38隻、美國短毛貓33隻、英國短毛貓26隻、曼赤肯貓11隻、緬因貓3隻,牠們分別被裝在62個貓籠,疑犯將貓藏放在漁船之密艙,並以木板、螺絲鎖死入口,返回安平港,不過海巡署在8月19日下午2點左右,在安平港外海7海浬處將漁船查獲。

檢察官認為被告等人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利,走私未經檢疫貓隻,且數量達154隻,完稅價格為1,962,363元新台幣(約54.5萬港元),恐造成當地防疫破口而危害動物安全,且對寵物交易市場、課稅公平性有重大影響,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