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男偷割韭菜被判監半年 法院:被告有前科須重判

更新時間:17:53 2021-11-25
發佈時間:17:45 2021-11-25
廣西桂林靈川縣人民法院日前公開審理一宗盜竊案,一毛姓男子3次在一公路旁的韭菜田裡,用割禾刀偷割韭菜,再拿到縣城售賣,獲利8元(人民幣,下同,約9.6港元),法院最終判處毛男有期徒刑6個月,並罰款1,000元(約1200港元),法院解釋,由於被告早有偷竊前科,故加重處罰。

據法院公布消息指,姓毛的被告除三次偷割韭菜售賣之外,他曾於6月15日凌晨在男一處青豆田裡,偷摘青豆去賣。而內地傳媒引述韭菜田主人說,對於田地三次被偷,仍然忿忿不平:「第一次發現的時候,覺得就是割了點韭菜,都懶得報警。但後來是真的忍無可忍了!這一兩個月來,隔三差五就有人來地裡偷菜。我每天施肥澆水,辛辛苦苦種些菜,小偷卻得寸進尺,只想著不勞而獲!」直至他報案後,當地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畫面,迅速將毛男拘捕。

毛男被判刑的消息公布,引起網上討論,有網民表示,毛男賣偷來的韭菜獲利僅8元,為何會換來長達半年的監禁。對此,桂林市靈川縣人民法院回應,被告不單曾多次偷竊,還有故意傷害犯罪前科,故必須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