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野豬泛濫遭獵殺 官媒:懲處須探究法律與人情的平衡

更新時間:18:31 2021-11-30
發佈時間:16:23 2021-11-30
香港和內地近日都熱烈討論野豬泛濫問題,其中在內地多個省巿,野豬經常破壞農田導致農戶利益受損,因而有民眾組織獵野豬。但內地私人狩獵野豬屬違法,會被罰款判囚。官媒《工人日報》認為,如何平衡野生動物保護與正常生產生活秩序、與居民切身利益之間的關係,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文章中提到的例子是河南省一對夫婦在3個月內獵殺了至少8隻野豬,原因是野豬嚴重糟蹋和偷食地里的莊稼。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文章指野豬啃食莊稼是需要正視的問題,居民們所面臨的是放任野豬侵犯導致切身利益受損;否則就強行獵捕野豬,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兩難選擇。

文章亦提到,內地某些地區的野豬等動物有泛濫之勢,如何平衡好野生動物保護與正常生產生活秩序、與居民切身利益之間的關係,是上述案件之外更須思考的問題。文章又建議因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應完善相關部門的補償措施和辦法,推動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等;當野生動物來襲、泛濫時,應考慮由地方相關部門牽頭進行統一驅趕、獵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