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二代孫安佐在美製槍案 台法院裁決不再起訴

更新時間:21:57 2022-01-26
發佈時間:21:57 2022-01-26

台灣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留學時因涉嫌製造手槍未遂,服刑238日後被遣返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不受理案件的公訴。

孫安佐涉嫌於2018年1月間在美國從網上購買組裝槍的零件並運送至寄宿家庭。警方查獲後,孫安佐在美國服刑完畢並於2018年12月11日遣返台灣時,士林地檢署依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起他,移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

陽明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的鑑定報告認定孫安佐沒有觸犯美國的製槍罪,因為沒有販售、沒有專業加工,而且他組裝的不算槍枝。孫安佐的律師認為,他當時只是剛到美國的留學生,沒受過組合槍枝零件的專業訓練,僅上網僅購買手槍部分零件,照片只能看到散落的零件,看不出來槍枝已經組裝完成,本案應屬行為地不罰的行為,不涉觸犯製造手槍未遂罪名。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