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韻詩台遊行遭潑漆 男子判囚3個月

更新時間:17:07 2022-01-27
發佈時間:17:07 2022-01-27

本港歌手何韻詩2019年9月在台北參與遊行時遭潑漆,台北檢方起訴「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胡志偉等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毀損罪判處胡志偉入獄3個月,可易科罰金(以金錢代替被判處的有期徒刑),另外10名被告獲判無罪。

2019年9月29日,台灣多個團體在台北中正區舉行「929台港大遊行」集會。檢方表示,胡志偉當時看到何韻詩在立法院門前受訪,便拿出準備好的紅色油漆朝何韻詩潑灑,轉身要逃離現場時被民眾制服逮捕,掩護的梁太富也當場被逮,交由警員處理。

台北地檢署依強制、公然侮辱、毀損、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名,起訴胡志偉等11人。檢方指他們多為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或中華統一促進黨黨員,或胡志偉公司員工。他們因不滿當時香港反修例運動的理念及訴求而犯案。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依毀損罪判胡志偉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其他10人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