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奪49命 工地主管判囚7年10個月

更新時間:12:28 2022-11-11
發佈時間:12:28 2022-11-11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4月2日因撞擊從山坡滑落的貨車導致出軌,事故共造成49人罹難,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涉事工地負責人李義祥因過失致死罪等8項罪名,判處監禁7年10個月。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造成49人罹難,請點擊組圖瀏覽:

事發在2021年4月2日,太魯閣號列車途經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時,與一輛滑落路軌的吊卡車相撞,造成49人死亡,超過200人受傷。

相關新聞: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公布 工地主任多項違規釀慘劇:https://bit.ly/3TsjSuq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追責 副局長等12人記過及收警告:https://bit.ly/3G7o8N1
【太魯閣號出軌】愛女火化後尋獲殘肢台鐵催問還有否遺骸 媽淚斥冷血:https://bit.ly/3WLhQZ8

根據花蓮地檢署的調查,李義祥與一名員工在假期期間違法施工,駕駛吊卡車到工地,吊卡車其後機件故障,在斜坡上無法發動,李義祥未有通知車輛維修人士協助,自行試圖處理,結果導致吊卡車滑落路軌。他在事發後又未通報台鐵等相關人員,導致途經現場的列車反應不及,撞向吊卡車,釀成台鐵近年來最嚴重的死傷事故。

台灣交通部台鐵局公布懲處結果曾公布12人懲處名單:副局長朱來順記過1次、總工程司高明鋆記申誡2次、工務處陳姓處長記過2次、工務處古姓副處長記過1次、勞安室李姓主任記過1次、勞安室林姓科長記申誡1次,以及花蓮工務段戴姓段長記1大過、花蓮工務段林姓副段長記過1次、花蓮工務段熊姓施工主任記過2次、花蓮工務段徐姓勞安主任記過1次、花蓮工務段潘姓工務員(工程承辦人)記過2次、花蓮工務段莊姓技術助理(勞安管理員)記申誡2次。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