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有意赴星借SPAC上市

更新時間:04:30 2021-09-28
發佈時間:04:30 2021-09-28
  (星島日報報道)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席捲全球,星交所(SGX)早前搶先在亞洲推出SPAC上市框架。星交所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謝采含透露,已有中國企業表達對星交所SPAC關注和興趣,並指它們有的有意成為SPAC合併對象,有的願意自行發起SPAC,星交所正在密切接觸中。有SPAC發行人表示,星交所修改後的框架趨近美國SPAC上市規則,市場較為滿意,但其流動性較港交所差,亦受投資者所關注。

  近年SPAC迅猛發展並得到亞洲區內各大金融市場的垂青,星交所於本月初放寬對SPAC上市規定,相關上市規則亦已經開始生效。謝采含在媒體會上表示,新加坡市場服務東南亞企業,加上與中國關係良好,相信能吸引欲拓展東南亞市場的中企。

  謝采含透露,SPAC上市規則生效至今不足一月,已不乏中國企業諮詢詳情。他說:「想要併購中國目標,想要發起SPAC的,這兩類中國企業都有,目前我們正在密切接觸當中。」然而她沒有提及首批有意願參與其中的企業名字。

  事實上亞洲區內,除了星交所,港交所亦跟隨其後,在本月中已刊發了諮詢文件,有意推出SPAC以補充傳統的上市模式,而中證監早前亦曾發聲表示會研究此類新型上市模式。謝采含表示,星交所時刻關注全球SPAC的發展和走勢,注重市場服務全球投資人的能力,需要時做出適當調整。在框架制定方面,也持續尋求平衡各方方案,在中國業務肯定會緊密跟隨中國監管步伐,在合規合法的情況下,更好滿足發行人和投資人要求。

  被問及與港交所競爭關係時,謝采含認為,新加坡市場較多元化,熟悉東南亞及中國品牌,也為企業提供上市津貼,相信可為投資者帶來以往沒有的機會,有別於其他只專注於單一發行人的市場。

  此外,SPAC和市場上現有的投資工具相比具有顛覆性的差異,謝采含表示,正因如此,星交所在投資者溝通和保護方面都做了很多安排,包括與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合作準備綜合的投資者教育計畫和信息材料。

  星交所於本月初推出修訂後的SPAC上市框架:SPAC市值要求腰斬至1.5億星元(約8.63億港元);SPAC合併周期為24至36個月;認股權證行權導致的股東稀釋上限為50%;發起人必須在SPAC上市時認購不低於2.5%至3.5%的股份。

  有SPAC發行人表示,星交所修改後的框架較諮詢文件寬鬆,亦趨近美國現行的SPAC上市規則,總體來說市場對此較為滿意。除此之外,星交所的市場流動性較港交所差,這是發行人現時在星交所發起SPAC時,最多考慮的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