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修訂博彩法 衛星賭場無須設於承批公司物業內

更新時間:19:48 2022-05-14
發佈時間:19:48 2022-05-14

澳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新《博彩法》修改文本,當中列出多項重大修改,包括衛星賭場無須在承批公司的物業內經營,而且結業時無須向政府歸還場地。此外,新文本並增加一項新條款,為衛星賭場倘結業或倒閉,不得在原場地重開衛星場。法案最初建議衛星賭場須於3年過渡期內,設於承批公司的不動產內,即3年過渡後需把衛星場區域的業權轉移承批公司。

此外,文件並提及若澳門賭場可吸引內地以外的賭客,可以獲多最多5%的的稅務扣減。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陳澤武表示,若行政長官認為澳門賭場打入外地市場,符合公眾利益,可以全部或部分豁免相關在文教、社保部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