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大圍堵路及縱火 判入更生中心留案底

港聞
更新時間:12:34 2021-01-07
發佈時間:11:04 2021-01-07
為紀念前年太子站八三一事件,有示威者去年1月31日凌晨在大圍秦石邨外堵路。巴士司機途經現場報警,多名青少年被捕。其中一名案發時僅15歲的少年,警誡下承認堵路並搜出火機等,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縱火兩罪,粉嶺法院裁判官蘇文隆今採納各項報告建議,判處少年更生中心令,並留有案底。

辯方引述求情信透露,現年16歲的被告已終止跟案中的黨友聯絡。根據早前法庭為少年索取的感化、更生、勞教、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委員會等一系列報告,反映少年去年6月始已接受感化,進度良好,辯方希望法官在本案中繼續處以他感化,或採納青少年罪犯委員會的建議,判處他入住更生中心。由於少年有哮喘故不宜接受勞教。

法庭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