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練錦鴻再拒「黃色英文縮寫」口罩 指不宜表達任何政見

港聞
更新時間:13:57 2021-01-13
發佈時間:11:53 2021-01-13
練錦鴻再拒絕庭內戴「黃色英文縮寫」口罩。
練錦鴻再拒絕庭內戴「黃色英文縮寫」口罩。
前年9月九龍灣淘大商場非法集結案,4名被告分別承認非法集結及傷人等共5項控罪,早上在區域法院求情。案件在開審前,法庭書記特意向庭內所有人表示,「根據指示如果戴上印有英文字母的黃色口罩,法庭會提供口罩更換。」書記指若然不肯更換,可以到法庭延伸視像庭繼續聽審。

練官解釋,不希望法庭變成政治紛爭角力之地。基於法庭職能狹窄,法庭是不宜表達任何政見之地。但法庭不是就口罩款式顏色,或對任何訴求作出任何價值判斷。法庭亦不會因政治背景或宗教理由,拒絕任何人士入庭旁聽,但因為法庭已提供可更換口罩,如果他們堅持不更換口罩,惟有在視像庭旁聽。法庭重申,不會考慮任何政治取向,故即使是黃色,甚至任何顏色的口罩,法庭均會一視同仁。

主審法官練錦鴻本周一要求3名戴上印有FDNOL (five demands not one less)英文縮寫的深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人士離開法庭。律師王學今同意更換法庭書記提供的白口罩後折返入庭,但另兩名旁聽人士拒絕,便離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