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燜燒壺保溫效能勝保溫飯壺 2款6小時保溫低於50℃

港聞
更新時間:10:50 2021-01-14
發佈時間:10:01 2021-01-14
2款2層保溫飯壺樣本中有兩款6小時保溫效能低於50℃。
2款2層保溫飯壺樣本中有兩款6小時保溫效能低於50℃。
在疫情加上限聚令下,近月不少上班族都加入帶午飯的行列,以減低因外出用膳而染疫的風險,燜燒壺及保溫飯壺因而大派用場。消委會測試發現保溫飯壺的保溫表現則較遜色,2款樣本的6小時保溫效能低於50℃。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15款食物壺,包括8款燜燒壺和7款保溫飯壺,發現燜燒壺全數通過相關保溫效能測試,惟2款2層保溫飯壺樣本中,包括「Pole Bear」SGFJ-700及「To pva l u」6小時保溫效能低於50℃,由49.1°C至40.3°C不等,而8小時及12小時後的溫度範圍則 下 降 至43.4°C至29.6°C。消委會提醒,熱食的存放溫度應高於60°C,而冷食則應低於4°C,以免細菌容易繁殖,增加食物安全的風險。

此外,不少燜燒壺都標榜可烹煮簡單食材,儘管測試中全部8款燜燒壺樣本的6小時保溫效能均高於62℃,符合相關歐洲標準要求,量得水溫最高的是「膳魔師」SK-3020,其次是「象印」SW-JXE75-RV;而量得水溫較低的是「Pole Bear」JFF J800的樣本。8款燜燒壺載熱水8小時及12小時後量得的溫度範圍分別由72.3°C至58.6°C及65.6°C至48.6°C,時間愈久,保溫效能愈趨下降。保溫效能較佳的仍然是「膳魔師」SK-3020,而「Pole Bear」JFF J800則較遜色。

消委會指,燜燒壺沒有加熱功能,其保溫效能會隨熱水接觸食材和壺內壁的金屬表面,以及時間而下降,儲存的熱能未必足以煮熟食材,或殺滅細菌,消費者宜預先煮熟食材,尤其是肉類、海產、菇類和雞蛋等生鮮食材,才放入壺內繼續燜焗。

測試又發現各樣本的聲稱容量由550毫升至840毫升,售價差異頗大,8款燜燒壺(即中間沒有隔層,一般可煮簡單食材),價格由130元至449元,其中1款190元及最貴449元的樣本總評同獲4分;7款保溫飯壺(有2或3個隔層),每套售價由169元至468元,其中1款181元及另1款409元的樣本總評得3分,同為表現最佳的保溫飯壺,相比測試中最貴(468元),但總評只得2.5分的樣本略勝一籌,再次引證產品的售價與質素沒有必然關係。

消委會量度15款樣本的實際容量,發現有14款少於聲稱,其中7款保溫飯壺的容量少於聲稱15.6%至最多32.1%,7款燜燒壺的容量則少於聲稱2.5%至10%不等;只有1款燜燒壺量得的容量大於聲稱。

檢視各樣本的標籤資料,發現2款保溫飯壺只有日文說明、2款燜燒壺只分別提供英文或中文說明,另有1款保溫飯壺的中英文說明欠詳細,消費者或未能明白標籤內容而誤用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