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港人案】盧思位被裁定吊銷律師牌照 司法廳指網上言論主觀惡意深

港聞
更新時間:09:36 2021-01-16
發佈時間:20:42 2021-01-15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盧思位自2019年以來在互聯網上多次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盧思位自2019年以來在互聯網上多次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
12港人案其中一名家屬委託律師盧思位,疑因受理12港人案被吊銷牌照,其聽證會今早於成都舉行。今日四川省司法廳向盧思位正式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指盧思位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決定吊銷其律師牌照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司法廳於立案調查後查明,盧思位自2019年以來在互聯網上多次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多次對案件公開發表不當言論,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決定書提及,於周三聽取了盧思位及其委託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依法進行了舉證及質證,認為盧思位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時間跨度長、發文數量多、主觀惡意深,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八項之規定,根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應當認定為情況嚴重,故此決定給予盧思位吊銷律師執業的行政處罰。
決定書提及,盧思位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情況嚴重。
決定書提及,盧思位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情況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