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紹傑嚴敏華靖國神社示威 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港聞
更新時間:20:39 2021-01-17
發佈時間:19:24 2021-01-17
2018年在日本靖國神社抗議日軍侵華罪成的保釣行動成員郭紹傑及嚴敏華,日本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郭紹傑2018年12月在靖國神社舉起「毋忘南京大屠殺」的標語,並焚燒寫有甲級戰犯名字「東條英機」的類似牌位物品,抗議南京大屠殺,而嚴敏華就以民間記者身份報道事件。2人被控擅闖建築物罪,分別被判監8個月及半年,緩刑3年。

二人在扣除被扣留的10個月後,只計算扣留150天,前年已被遣返回港,之後提出上訴,被日本最高法院駁回,維持一審及二審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