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大聲公」襲警判服務令 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港聞
更新時間:12:55 2021-01-20
發佈時間:12:31 2021-01-20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早前被裁定以「大聲公」襲擊兩名警務人員罪成,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今就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潘敏琦法官指區以大聲公吆喝「毅進仔」多次後,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仲唔係有敵意?」。潘官稱:「你地唔好以為法官活係象牙之塔先得架,『毅進仔』正正係恥笑警員低學歷囉」。潘官經考慮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

代表區諾軒的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在庭上播放不同角度拍攝的涉案片段,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與區諾軒等人站在警方防線前,警方多次以揚聲器請譚區二人「離開馬路,番上行人路」,潘敏琦法官觀察到區當時以揚聲器力挽狂瀾地抵抗警方透明長盾,推撞警方防線,之後以揚聲器吆喝「毅進仔」多次後,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彭指從另一角度看,警方大力把盾推向區撞向揚聲器,而譚區二人只想引起警員注意,希望與警員對話,為免人踩人事件發生而希望警方暫停推進。

彭又指區手持的揚聲器,「近譚文豪多過警察,唔通(區)襲擊譚文豪咩?」,潘官聞言即反駁:「依個有少少歪理,我覺得你應該收返」。潘官指區身為尊貴的議員,在示威現場又講粗口又推撞警盾,潘官認為區「由頭到尾都唔想警方執行職務」,其行為亦有可能產生漣漪效應,雖然警員要求區不要把揚聲器放在其耳邊後,區的確立刻放下揚聲器,「不過有繼續嘈囉」,彭批駁指:「咁嘈唔係毆打呀嘛」。

33歲區諾軒否認於前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以「大聲公」敲打警盾,及透過「大聲公」呼喊導致警司耳部不適,受審後去年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