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男生身藏玻璃瓶打火機燃料認兩罪 候報告判刑

港聞
更新時間:13:45 2021-02-01
發佈時間:13:38 2021-02-01
當晚集會演變示威衝突。資料圖片
當晚集會演變示威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11月2日港島集會,其中當時僅16歲男學生遭警方截查,被搜出身藏3個空玻璃啤酒瓶、打火機燃料和噴漆等物品,被控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等罪名,現年已17歲的被告王瀚文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兩罪。法官練錦鴻將案延至本月16日,以候被告的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始判刑,男生還柙監房看管。

案發日下午4時左右警方在銅鑼灣希慎道發現有30名身穿黑色衣物及戴上防毒面罩等蒙面物品的人,正在堵路及擺放磚塊阻礙交通,一見警察趨前便逃跑。

被告跑向禮頓道,警方終把被告拘捕,被告當時戴着防護手套及頭盔,並手持一把長柄雨傘,警方在被告背包內搜出3個空玻璃啤酒瓶、兩隻手套、一罐打火機燃料及一支噴漆。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