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引用國安法第46條 首宗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
更新時間:15:27 2021-02-09
發佈時間:15:09 2021-02-09
發佈時間:15:09 2021-02-09
首宗國安案中的23歲被告唐英傑,被控去年7月1日駕駛一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正執勤的警員,被控煽惑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
消息指,唐的代表律師早前接獲律政司的文件,表明審訊不設陪審團,並根據第46條,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今次案件。
消息指 ,有關文件並没有提及會否「閉門聆訊」,但辯方律師相信屆時案件應以公開聆訊。
本報記者
最H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