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涉欠7名僱員工資被判罰款11萬 需賠償93.6萬元欠款

港聞
更新時間:20:40 2021-02-09
發佈時間:20:31 2021-02-09
成報報刊管理有限公司未有就《僱傭條例》向7名僱員支付工資、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年假薪酬及/或勞資審裁處的裁斷款項,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罰款合共11萬元。法院亦命令該公司向其中6名僱員賠償合共約93.6萬元欠款。

成報未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或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工資、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及/或年假薪酬予7名僱員,涉及款額共約65.5萬元。該公司亦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勞審處判令到期後14天內,支付約93.6萬元的裁斷款項予6名僱員。

勞工處指,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代通知金、長期服務金及年假薪酬,以及按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