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法官批出事主匿名令准屏風後作供 禁傳媒報道

港聞
更新時間:12:48 2021-02-23
發佈時間:12:47 2021-02-23
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8人中有兩人昨承認暴動罪,餘下否認控罪的6名被告今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向法庭表示,其中4名事主表明作供時不需要匿名令、屏風及特別通道。餘下10名事主則全部需要。法官葉佐文憂心控方未有詳細解釋匿名令的作用,認為所有14名事主應相同處理,乃批出全部事主的匿名令,禁止傳媒披露、發布、報道會致使公眾識別他們身分的內容,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並批准各事主在屏風後作供及使用特別通道出入法庭。

6名否認罪受審被告,分別為運輸公司東主王志榮(55歲)、工程公司東主黃英傑(48歲)、西鐵燒烤樂園東主鄧懷琛(60歲)、綽號「飛天南」吳偉南(57歲)、八鄉鄉事委員會居民代表兼橫台山河瀝背村村長鄧英斌(61歲),以及維修技工蔡立基(40歲)。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