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男司機違交通條例被查 否認車主身份涉誤導警員被捕

港聞
更新時間:19:24 2021-02-24
發佈時間:17:50 2021-02-24
一名男子被指與交通違例事件有關,故此協助警務人員調查,但謊稱不是涉事車輛車主,最後誤導警務人員被捕。

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調查及支援)人員早前調查一宗交通違例事件期間,邀請一名32歲姓王本地男子協助調查。調查期間,該名男子向警務人員訛稱並非涉事車輛車主,以及懷疑個人資料曾被盜。

人員經初步調查後,相信該名男子曾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警務人員,並於昨日(23日)拘捕該名男子,涉嫌誤導警務人員。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3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呼籲,違反交通燈號和超速是交通違例案件,但蓄意誤導警務人員或向警務人員提供虛假資料,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可以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