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污及串謀盜竊拉麵店27萬元 店經理等10前員工被廉署起訴

港聞
更新時間:16:07 2021-02-26
發佈時間:15:50 2021-02-26
廉政公署今日(26日)落案起訴兩間日式拉麵店的經理、廚師及侍應等10名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盜竊收銀機內的現金收益最高共約27萬元,並行賄受賄以縱容該等挪用公司款項勾當。

10名被告均為佳偉餐飲有限公司(佳偉餐飲)前僱員,即前助理營運經理陳家泰,41歲;前店長吳偉濤,27歲;前部長林廷峯,27歲,及林穎思,25歲;前高級廚師余凱麟,24歲,及余世鳴,24歲;前廚師呂健誠,21歲,及文嘉昇,23歲;前侍應劉瑞蓮,29歲,及前兼職侍應馬君彤,22歲。

他們被控共12項罪名,即3項串謀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各被告將於下星期二(3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均受聘於佳偉餐飲,該公司以「廣島霸嗎拉麵」及「風雲丸」兩個品牌,在本港經營多間日式拉麵店。

陳家泰當時是佳偉餐飲的助理營運經理,負責巡查「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及「風雲丸」尖沙咀分店的整體運作。

根據佳偉餐飲的政策,員工須將顧客的點餐輸入一個電腦系統,並且不得向廚房員工口頭「落單」。

就本案12項控罪,其中9項涉及有被告涉嫌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在「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挪用現金收益最高逾22萬元,並行賄以縱容有關盜竊勾當。

其中一項控罪指,店長吳偉濤、部長林廷峯、高級廚師余凱麟及余世鳴、廚師呂健誠及文嘉昇、侍應劉瑞蓮及兼職侍應馬君彤涉嫌一同串謀和與一名佳偉餐飲時任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

另一項控罪指,部長林廷峯、廚師呂健誠及文嘉昇及侍應劉瑞蓮涉嫌一同串謀和與上述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

另外3項控罪指,部長林廷峯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廚師上述總廚提供賄款共6000元,作為對方縱容他從收銀機偷竊現金的誘因或報酬。

另外4項控罪指,部長林廷峯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廚師呂健誠提供賄款共9000元,作為對方按該分店廚房員工所接的口頭食物「落單」照辦的誘因或報酬。

餘下3項控罪涉及有被告涉嫌於2018年8月至11月期間,在「風雲丸」尖沙咀分店挪用現金收益最高達4.5萬元,並受賄以縱容有關盜竊勾當。

其中一項控罪指,店長吳偉濤、部長林穎思及兼職侍應馬君彤涉嫌一同串謀和與上述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

另外兩項控罪指,助理營運經理陳家泰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店長吳偉濤接受賄款共4000元,作為縱容吳偉濤從收銀機偷竊現金的誘因或報酬。

佳偉餐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10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