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彈原料案沈官裁定6人串謀暴動脫罪 律政司就5名被告上訴

港聞
更新時間:20:41 2021-02-26
發佈時間:18:22 2021-02-26
法官沈小民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法官沈小民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本報得悉,本月19日獲區院法官沈小民裁定串謀暴動罪名不成立的6名被告。律政司已經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就其中5名被告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

警方於前年10月1日國慶日清晨,在灣仔一個單位搜出白電油、布條等汽油彈原材料,以及防毒面具等物品,拘捕在場5名男女及一名懷疑租客,並拘以串謀暴動罪。法官沈小民於上周五在區域法院裁定各被告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就其中五名被告提出上訴,包括被告張浩輝(電競選手,23歲)、胡凱富(學生,21歲)、陳子斌(學生,21歲)、蘇美莉(文員,25歲)、李盈莉(17歲),同被控於 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日,串謀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