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繳付款項增42% 多涉「賠錢離職」

港聞
更新時間:18:04 2021-02-27
發佈時間:08:20 2021-02-27
《預算案》中顯示「公務員繳付款項」大增。資料圖片新一份《財政預算案》顯示二○二○∕二一年度政府收入為五千二百八十一億元,其中「罰款、沒收及罰金」增幅最大,收入由原來預算的十五億八萬元,增至修訂預算的四十六億八千萬,較原來預算淨增加三十一億元。當中「法院裁定的罰款及法定罰金」大幅增加,由原來預算的五億五千萬元,增至三十二億五千萬元,增幅近四點九倍,據知此項目包括證監會罰款,以及「限聚令」及「口罩令」等罰款。另外,「公務員繳付款項」收入亦增加二百四十六萬元,升幅四成二,主要由於公務員在辭職時「賠錢即走」。

罰款罰金增近五倍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顯示,二○二○∕二一年度「法院裁定的罰款及法定罰金」大幅增加,由原來預算的五億五千萬元,增至三十二億五千萬元,增幅近四點九倍,主要是證監會所收罰款較預期多,據知這項收入亦包括各項《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如「限聚令」及「口罩令」等罰款。而政府在交通違例定額罰款收入亦增加,由原來預算的六億八千萬元增至九億元,增幅逾三成二,是過去五個年度最大增幅。

另外,二○二○∕二一年度「公務員繳付款項」的修訂預算為八百三十一萬,收入增加二百四十六萬元,較原來預算的五百八十五萬元增加逾百分之四十二。有關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由於公務員在辭職時以「繳付薪金代替遵守訂明的通知期規定而支付的數額」較預期為多,即公務員辭職時「賠錢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