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感受圓滿 林鄭:未來1年須完成本地立法

港聞
更新時間:18:10 2021-03-09
發佈時間:14:53 2021-03-09
林鄭月娥接受中國環球電視網專訪。 微博圖
林鄭月娥接受中國環球電視網專訪。 微博圖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央視新聞專訪時表示,對於中央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感到高興,她說,這次的感受可以用「圓滿」來形容。她在另一專訪中提到,因為自己的任期將於明年6月結束,而行政長官選舉需於明年3月進行,所以修改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須未來12個月內完成。

林鄭月娥在央視專訪中表示,去年《香港國安法》的頒布開創由亂到治的新局面。香港除了需要有社會安全,更需要有政治安全,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讓政治安全有了保證。

她又說,國家十四五規劃有關香港的部分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當中加入另外「三個中心」。一個是香港作為國際航空的樞紐中心、二是支持香港建設成為國際的科技創新中心、三是支持香港發展成一個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未來5年,一定要把握好國家規劃給香港的機會。

另外,林鄭月娥亦接受中國環球電視網專訪,她再次感謝中央提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讓本港恢復穩定和繼續向前發展,又指目前的時間表是,未來12個月內必須完成所有工作。

林鄭月娥說,行政長官任期是5年,她的任期明年6月結束。一般而言,下任特首選舉明年3月舉行,指餘下一年的時間。特區政府將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後進行本地立法,至少涉及20項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其後再安排選舉,例如選民登記、候選人提名和確定投票日。

林鄭又表示,中央提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屬管轄權內的權力,亦是尊重《憲法》和《基本法》。自1997年起,香港特首選舉方式和立法會構成有三次改變,如果特區提出改變制度須通過既定步驟,但目前的環境緊迫、時間不等人,特區政府幾乎不可能按既定的幾個步驟提出改變制度,更遑論能否成功,因此只能靠中央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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