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就窺淫偷拍立法最高監禁5年 下周交立法會

港聞
更新時間:19:16 2021-03-19
發佈時間:16:34 2021-03-19
政府就窺淫、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資料圖片
政府就窺淫、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就《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旨在就窺淫、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政府將於3月24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和二讀。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法改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於2019年4月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就相關行為訂立罪行。政府接納法改會的建議,並於2020年7月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公眾普遍支持有關的立法建議。

經考慮公眾以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提出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就窺淫、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

新訂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政府亦建議在法例中加入免責辯護條文,讓被控干犯擬議罪行者,因性目的而犯案者除外,藉確立自己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作為未有遵守有關法例的免責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