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3人涉串謀意圖射擊警員管武等罪 押4月再訊

港聞
更新時間:12:37 2021-03-31
發佈時間:12:34 2021-03-31
12港人偷渡案中的8人早前在內地被判囚7個月,於本月22日刑滿出獄,由深圳移交返港,其中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的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羅德泉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5日在沙田法院再訊。

被告張俊富(公開大學學生,23歲)、張銘裕(無業,21歲)及嚴文謙(IVE學生,22歲),於前年12月8日在灣仔遭警方突擊搜查時被捕,同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控罪指稱3人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張俊富則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在荃灣致利工業大廈一單位,管有一盒爆竹、一盒煙花、11支伸縮棍、一支雷射筆、4支辣椒噴霧及一個裝有13件避彈衣陶瓷板的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