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資訊科技界改「科技創新界」 業界認同符合發展

港聞
更新時間:11:19 2021-04-02
發佈時間:11:10 2021-04-02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改制後的「資訊科技界」轉成「科技創新界」,立法會及選委會的投票產生方法都有變,其中立法會由個人票改成團體票,而選委會則有15席改由提名產生。

互聯網專業協會(iProA)會長冼漢廸指,隨著科技發展,業界的發展形態也有改變,將業界更名為 「科技創新界」更為符合業界現時的發展。

他解釋,在目前的選舉制度下,連同該會在內,共有超過20個合資格資訊科技界團體,他們的合資格會員可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

不過目前合資格團體的名單最後更新的日期已經是十多年前的事情,在這十多年間,隨着科技發展,業界的發展形態也有改變,科技創新在近年來大行其道,也催生了很多新興行業例如電子競技、電子商貿、醫療科技、教育科技、金融科技甚至零售科技等。因此他樂見在新制度之下有更多業界團體能參與,令他們將會選出的業界代表有更廣泛的代表性。

對於有指立法會投票方式變成清一色團體票有助建制候選人,冼漢廸表示,特區政府一向將業界的選民資格審核交給業界團體處理,但由於審核資格不一,所以多年來一直以來備受詬病,目前改為團體票,他認為可以杜絕有關問題。他認為業界訴求多元,並非存在「清一色」的問題。不論政治取態如何,相信只要是愛國愛港,也能透過適當渠道參選,爭取業界支持。

冼漢廸表示,修改完善選舉制度,有利於維護香港社會安寧和國家安全,亦令「港獨」激進分子再不能利用選舉制度的漏洞進入議會,利用議會平台散播「港獨」,阻撓特別行政區政府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