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42建制派立會議員「二次當選」違基本法 沈泰鋒申司法覆核

港聞
更新時間:17:13 2021-04-08
發佈時間:17:11 2021-04-08
特區政府去年7月宣布立法會選舉因疫情而押後一年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現屆立法會議員將全部延任不少於1年。在2015年九龍城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本土派」沈泰鋒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除了熱血公民鄭松泰以外的42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在去年7月18日起已無權擔任立法會議員,認為「二次當選」的決定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頒令禁制42人繼續擔任立法會議員,並禁制42人繼續審議第六屆立法會的所有議案。

申請人為沈泰鋒,43名答辯人依次為梁君彥、石禮謙、張宇人、林健鋒、黃定光、李慧琼、陳克勤、陳健波、梁美芬、黃國健、葉劉淑儀、謝偉俊、田北辰、何俊賢、易志明、姚思榮、馬逢國、陳恒鑌、梁志祥、麥美娟、郭偉強、張華峰、葛珮帆、廖長江、潘兆平、蔣麗芸、盧健國、鍾國斌、吳永嘉、何君堯、周浩鼎、邵家輝、柯創盛、容海恩、陳沛縣、陳振英、張國鈞、陸頌雄、劉國勳、劉業強、鄭泳舜、謝偉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沈泰鋒在入稟狀指,他認為42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自2020年7月18日起已無權擔任立法會議員,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現屆立法會任期結束後,沒有按《基本法》規定在三個月內舉行立法會選舉,故認為押後立法會選舉及現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不少於一年的決定,違反《基本法》第68及69條。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