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制度】擔任召集人或再選特首? 梁振英:願做任何崗位

港聞
更新時間:14:46 2021-04-11
發佈時間:14:13 2021-04-11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訂,選舉委員會將增設「召集人制度」。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暫未收到中央邀請擔任,並指對於包括新崗位在內的任何崗位,只要對國家及香港有利,自己亦願意擔任。

梁振英在電視節目上表示,對於增設召集人制度,他形容有關工作是「兜底」,並指人大常委會將相關工作的責任和權力交予召集人,是信任港人的做法,又指自己暫時未收到中央邀請擔任。被問到他會擔任召集人或再競逐特首時,他則指,現階段對於兩個職務亦未有任何決定,並指自己在過去數年的工作稱心如意,又指對於包括新崗位在內的任何崗位,只要是對國家及香港有利,他亦願意去做。

他又指,不論是民主派或是建制派,亦不可能壟斷市民的言路,並指市民的意見可通過立法會議員反映,又指相信政府清楚市民的訴求。他續指,若民主派決定參選立法會,相信仍有機會當選,並指若議會日後的政治光譜較窄,是因為將反共、反華及「拉布」的人排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