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月底前須提升換氣量 工作小組公布指引

港聞
更新時間:11:59 2021-04-12
發佈時間:11:19 2021-04-12
小組就食肆換氣量的規定公布指引。網上截圖
小組就食肆換氣量的規定公布指引。網上截圖
因應曾有食肆感染群組爆發,港府要求餐飲處所於本月30日前,將食肆座位間鮮風輸送量達每小時換氣6次,或安裝空氣淨化設備作為替代,以減低傳播風險。食環署成立食肆換氣量規定工作小組協助食肆落實措施,小組今日就食肆換氣量的規定公布指引。

指引建議食肆換氣量若未達標,應聘請註冊承辦商改善,或清潔濾網、調整風扇速度、加大新鮮空氣入口等。若換氣量不可能達到標準,食肆可安裝符合規定的空氣淨化設備,如加裝紫外線C技術 (UV-C) 設備等。

指引分為多個部分,包括基本原理、換氣量計算方程式、提升換氣量的可行方法、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作為替代方案的理據、如何界定符合指定規格的標準、安裝/使用/維修/保養時就電工、屋宇裝備及消防等方面必須留心及依循的安全要點、登記程序及張貼告示細節、通風承辦商工序;及工作步驟流程圖等。

工作小組主席源栢樑認為,指引有助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選擇切合其情況的具功能效益及成本效益的達標方案,以順利履行有關規定,從而保障員工、顧客及公眾的健康,並鞏固市民對惠顧餐飲處所的信心。

為符合規例下對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須遵守的規定,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在本月30日或之前在食環署網頁登記其處所座位間的換氣量已達到每小時至少6次,或已按實際情況加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並附以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發出的證明書。餐飲處所完成登記並獲食環署確認後,可在食環署網頁下載告示以張貼於其處所入口。

餐飲處所換氣量及空氣淨化設備指引及視頻影像已上載至食環署網頁
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guide_on_compliance_with_requirement_on_air_change.html)供瀏覽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