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上水車禍】車長認危駕致他人死亡候判 車箱片段顯示駕駛時多次右手碰面

港聞
更新時間:14:44 2021-04-12
發佈時間:13:57 2021-04-12
粉嶺公路九巴撞樹釀成6死39傷慘劇,肇事九巴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司機今於區域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判刑。車箱內的錄影片段顯示,被告在駕駛期間曾多次用右手觸碰面部,譚思樂法官質疑其行為是否為了讓自己打起精神,辯方稱被告未能記起當日發生了什麼事。

案情指,被告文志光於2019年12月18日下午4時許,駕駛路線編號為978的巴士,沿粉嶺公路左一線駛向一個輕微右拐彎,突然左轉,擦過防撞欄撞入樹叢中。當日跟隨在𦘦事九巴後的旅游巴士司機陳永權指,該九巴在撞車前一刻,一直保持時速70公里左右,但在沒有剎車或亮起緊急警告燈的情況下突然左轉,隨即撞車。

經撞擊後,九巴上層部分車頂削開,掛在樹枝上。求護主任王律文接報到場,被告向其表示:「啊,我一時睇唔到,冚咗落棵樹度。」事後,6名乘客在事件中死亡,當中一男一女被拋出車廂外。另有38名乘客受傷,當中有8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現年57歲,只有中一的教育水平,與妻子育有兩名女兒。被告自2001年起於九巴任職司機,事件發生後遭停職,導致原本為家庭主婦的妻子需要到口罩工廠工作。辯方強調,在意外發生前至少一分鐘,雖然被告的左右手曾先後離開駕駛盤,但巴士一直在馬路上穩定的行駛。被告稱無法記清當日發生了什麼事,指當刻「我個人硬咗」。另根據車廂片段,被告意外發生前雙手亦沒有離開駕駛盤,其行為亦沒有任何異常。被告因為事件而感到十分羞愧,在保釋期間亦不願意出外見人,害怕其他人會知道他曾犯下如此恐怖的罪行,並稱願意就事件接受一切懲罰。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