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後 設長服金稅務寬免

港聞
更新時間:18:46 2021-04-14
發佈時間:18:39 2021-04-14
政府向立法會交代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最新進展,當局計劃在下個立法年度內提交條例草案,會沿用專項儲蓄戶口及25年兩層補貼方式,總承擔額為293億元,將在實施5年後作檢討;政府同時亦會修訂《稅務條例》,在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僱員獲發的長期服務金有稅務寬免。

政府指,僱主在專項儲蓄戶口內的大部分儲蓄,連同政府的財政承擔,將會存放於外匯基金。僱主供款將會有稅務扣減,但其後並非用作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的供款須徵税。

當局又建議加入罰則,如僱主沒有在限期內開設專項戶口、提供所需供款資料及供款等,最高可罰款5萬元。如僱主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等,最高罰款10萬元。政府由措施實行第六年開始,會向設有專項戶口的僱主收回營運開支。

至於現時不受強積金制度涵蓋的僱員,包括公積金計劃、家庭傭工,以及僱主額外作1%或以上自願性供款者,僱主不需作專項戶口供款。當中家庭傭工等沿用目前安排,以解僱時的最後一個月工資計算遣散費或長服金;公積金計劃等的僱主就可以在供款中,保留一筆不可對沖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