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串謀欺詐案 轉介區院下月答辯

港聞
更新時間:16:17 2021-04-16
發佈時間:16:10 2021-04-16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營運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因而被控欺詐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於5月6日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

控罪指,3名被告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藉着欺騙,即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未曾在違反於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以及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是在該租契所容許的情況下,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並以此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下的權利去採取行動,導致該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