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屯門搗懷疑毒品無牌酒吧及非法賭場 拘38人包括男負責人

港聞
更新時間:12:29 2021-04-17
發佈時間:12:25 2021-04-17

警方於屯門搗破一間懷疑毒品無牌酒吧及非法賭場,拘捕38人,檢獲2.38萬元毒品。

屯門警區刑事部聯同特別職務隊人員,今晨約3時30分進行代號「凌厲」(SHARPEYE)的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業旺路6至8號一工業大廈單位,搗破上址一間懷疑毒品無牌酒吧及非法賭場。

行動中,人員在酒吧內檢獲約19克懷疑可卡因、約24克懷疑新型混合毒品(俗稱「Happy水」)以及一批毒品吸食工具,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2.38萬元。一名26歲姓郭男負責人涉嫌販毒被捕;而場內19男18女,年齡介乎15至41歲,則涉嫌藏毒被捕。

另外,該名男負責人亦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經營賭博場所,以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其餘場內的19男18女則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在賭博場所以外地方賭博,以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15罐啤酒、一張賭枱、一批賭具及影音器材,總市值約10萬元。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另外,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強調,無牌賣酒亦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市民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同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

疫情仍然嚴峻,警方呼籲市民為人為己,嚴格遵守相關法例,做好防疫措施,並應盡量減少社交活動及避免到人多聚集的地方。警方會繼續加強巡查,並會果斷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