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港島人群聚集涉拒出示身份證 女公務員獲撤控准簽守行為

港聞
更新時間:18:11 2021-04-19
發佈時間:17:27 2021-04-19
民陣原擬於去年7月1日發起七一遊行,但遭警方發出反對遊行通知書及禁止集會通告書。惟當日仍有大批市民於港島區聚集,其間一名女子遭警方截停後,拒絕出示身份證,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再訊,控方同意撤銷起訴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法庭最終下令被告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12個月。

被告劉靜平(25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灣仔道193號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機動部隊B大隊第三小隊女警員21069,執行公務。

案情指,當日下午在灣仔附近有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警方多次舉旗警告遊行違法,要求人群散去。被告當時身在移動的人群當中,在見到警察後馬上離開。被告隨後在便利店外被截停,警員多次要求其出示身份證,被告拒絕並問:「你地究竟想檢查乜嘢?」又拎出手機,要求記錄警員的姓氏。被告雖然之後有交出錢包,但沒有打開,在警方多次警告後仍不果。最終,警方在拘捕被告後才成功查看其身份證。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