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衝突】4人被控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 辯方爭議有否參與暴動

港聞
更新時間:14:33 2021-04-20
發佈時間:14:32 2021-04-20
2019年11月中文大學發生激烈衝突,5名男女在警方驅散行動中被捕,其中4人被控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等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辯方不爭議各名被告是當場被捕及在現場出現,但將爭議他們是否曾參與暴動。

4被告依次為陳起行(21歲,中大計量金融系學生)、李俊皓(24歲,理大測量系學生)、張俊浩(18歲,IVE應用科學系學生)及鄧希雯(23歲,中大中國語文及教育學系學生)。他們被控在前年11月12日,在中文大學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黃亭陶及其他不知明人士參與暴動。陳、張及鄧另各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護目鏡及防毒面具。張再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而據了解,黃亭陶疑已在警方擔保期間棄保潛逃,警方至今未有落案起訴她?

控方開案陳詞指,前年11月11日,中大二號橋被多名人士佔據,他們從橋上向吐露港行車路及火車路,投擲大量雜物,導致交通嚴重癱瘓,又使用大量汽油彈磚頭雜物及攻擊在場執法人員。警方因此驅散在二號橋的人士,並在連接的環迴東路上駐守。自翌日案發當日11時25分起,警方已在該處斜坡位置設立防線。

事發當日,警方防線左前方的物業管理處外,擺放了大量雨傘、垃圾桶、水馬及雜物,霸佔了環迴東路來回行車線。障礙物後有數十名黑衣人聚集,有人向警方投射雷射光及叫囂。斜坡附近又多多名黑衣人埋伏在草叢,窺視警方的部署。

由於斜坡可作高點攻擊,警方遂於上午11時39分向斜坡上的聚集人士展示橙期,並用揚聲器警告他們離開,否則使用橡膠子彈,但聚集人士不為所動。

直至下午約兩時後,環迴東路近物業管理處的聚集人士數目增加至超過100人。有人走近警方,要求警方退至二號橋後方,又在物業管理處後用大型垃圾車等障礙物築起陣線,並在陣線後叫囂及辱罵警察。未幾,警方展示黑旗及發出口頭警告,但聚集人士沒有理會。

直至下午約4時40分,中大校方與警方指揮官商討後,警方把部分駐守警員撤去,只留下5人觀察情況。可是不久後,聚集人士向警方防線推進,高級督察鍾家平於是指示警員展示黑旗,但示威者卻加速推進,並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磚頭及雜物,部分汽油彈擲中警員,燒著其制服和盾牌。

隨著示威者暴力升級而催淚彈未能有效驅散,警方再展示橙旗及口號警告,並在下午3時24分採取拘捕行動,拘捕了案中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