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陣線盧溢燊判囚12年 警:予公眾強烈信息不容暴力事件

港聞
更新時間:17:23 2021-04-23
發佈時間:17:22 2021-04-23
「香港民族陣線」成員盧溢燊前年在荃灣某工廈單位內,管有近1公斤的炸藥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早前承認1項管有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財產罪,今日被判處被告監禁12年。

警方早前接獲線報,指有人租借荃灣一工廈單位放置危險品及攻擊性武器。經深入調查,警方於2019年7月19日突擊搜查荃灣德士古道一工廈單位,並於單位內發現一公斤「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多枚燃燒彈、一罐電油等化學物品,以及涉及如何製作炸藥的文件等。一名27歲被捕男子因而被控「無牌藏有爆炸品」。經過多日審訊,今日於高等法院判刑。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署理警司呂思灝表示,歡迎是次判決,並指可以給予強烈信息予公眾,又強調警方不容忍暴力事件,又指法官引用葉繼歡案件,認為被告的罪責與葉繼歡同等,並可能更重。他亦指,該宗案件所檢獲的一公斤炸藥TATP,為警方近年來所檢獲最多土製炸藥的案件。他續指,由於炸藥TATP不穩定,警方當時需即場引爆,全部炸藥最終在安全的情況下被引爆。他又指,警員在單位內檢獲大量示威物資及武器,並指若警方當時未及時搗破工場,將造成大量人命傷亡。

29歲男被告盧溢燊承認於2019年7月19日,在荃灣德士古道142號隆盛工廠大廈20樓D室,非法及惡意地管有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法官陳慶偉今午在高等法院指,從其住處及手機搜證所得可見,被告準備及保存高爆炸性物品,以㒹覆香港政府及宣揚港獨,並屬主腦人物,屬最嚴重同類型案件,潛在危險比1997年葉繼歡案更大,刑責甚或比葉繼歡更重,判刑須極具阻嚇力,終判處被告監禁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