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檢疫期間 住酒店第7日需再次檢測

港聞
更新時間:16:18 2021-04-26
發佈時間:16:11 2021-04-26
社區再出現一宗變種病毒個案,一名菲傭早前完成強制檢疫後確診新型肺炎,入院時的抗體測試已屬陽性。衞生署昨日起,要求入境旅客在接受檢疫的第7天亦需進行檢測,即共需進行4次檢測。

衞生署指,在指定酒店為入境旅客進行21天檢疫是「外防輸入」不可或缺的一環。由2020年12月29日開始,衞生署安排多間外判承辦商為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強制檢疫人士,在其檢疫期第12天在酒店接受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檢測;並在該人士到港後第19天須再次接受檢測。由4月25日開始,有關安排更會擴展至在檢疫期第7天在酒店接受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