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撞樹削頂6死39傷慘劇 車長認危駕判囚4年停牌5年

港聞
更新時間:16:07 2021-04-28
發佈時間:12:25 2021-04-28
警方在庭外回應判刑。
警方在庭外回應判刑。
粉嶺公路九巴撞樹釀成6死39傷慘劇,肇事九巴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司機早前認罪,今於區域法院判刑,譚思樂法官指被告作為巴士司機將乘客的性命安全置於危險之中,最終判其即時入獄4年,停牌5年,並須自費報讀駕駛改善課程。

57歲被告文志光,承認在2019年12月18日,在粉嶺公路往上水方向危險駕駛一輛巴士,導致3男3女死亡及5男3女嚴重受傷。控方指被告初犯,過往只有一次不小心駕駛被判罰款的交通紀錄。

譚官判刑時指,被告在行駛期間曾多次微微點頭,疑似在打哈欠,更曾多次單手握著駕駛盤。在意外發生前,被告看似十分疲倦,更疑似短暫陷入睡眠,導致意外發生,當刻未能即時變得清醒,未能及時挽救事件。被告當日由早上5時開始工作,及至下午4時許發生意外,期間明顯有昏昏欲睡的表現。被告作為一個巴士司機,其行為將乘客的性命及安全置於危險之中,使乘客受到嚴重傷害,傷者的家人亦因而陷於悲痛之中,這些均是加刑因素。

譚官強調本案案情嚴重,判刑必須具阻嚇性,最終就兩罪以5年及4.5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願意承擔責任,分別減至囚38個月及34個月。由於兩罪出至於同一事件,下令其中10個月分期執行,即兩罪監禁共4年。另被告須就事件停牌5年,並要在停牌完結前3個月自費修讀駕駛改善課程,才可重新駕駛。

案情指當日下午4時許,被告沿粉嶺公路駕駛涉案九巴,經過一個輕微右拐彎至案發地點時突然左轉,擦過防撞欄衝入欄外的樹叢,致巴士上層部分車頂被劏開,掛在樹枝上。當時車上有72名乘客,包括2名兒童,其中一對男女在意外中被拋出車外。事件最終造成6死8重傷。而被告當時分別曾對到場的救護員及警員表示「我一時睇唔到,撼咗落棵樹度」、「行駛期間,我瞌一瞌」及想拾起欲倒的水樽,其後在警誡下則保持緘默。被告2001年加入九巴任全職車長,在25年駕駛經驗中只有一次交通紀錄。

警方在庭外回應判刑。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徐嘉頴表示,涉事司機被判囚4年,相信判決反映案件的嚴重性,警方再次呼籲,各位駕駛人士,特別職業司機,對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需要肩負安全責任,駕駛時要專注並要密切留意道路情況,時刻忍讓,小心駕駛。警方強調,專注駕駛可避免意外發生,又呼籲若司機身體不適或不適合駕駛,不應揸車或應該找人頂更。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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