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引入取消教師註冊年期 葉建源批調查過程欠嚴謹

港聞
更新時間:16:39 2021-05-07
發佈時間:16:27 2021-05-07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討論教師專業操守問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正研究在譴責及取消註冊之間增設懲處方式,例如引入取消教師註冊的年期,研究曾被取消教師註冊的人在一定限期後可再次申請註冊,但需提出強力證據。教協副會長葉建源認為,目前取消教師註冊的調查過程不夠嚴謹,認為調查程序要公平,懲處要符合比例。

葉建源表示,以一名教師被「釘牌」3年為例,該名教師已經前途盡毀,與終身停牌無異。他說,現時當局取消教師註冊的調查過程不夠嚴謹,準則亦不清楚,加上沒有聆訊,質疑調查程序是否公平,認為懲處要符合比例。

楊潤雄今早表示,為了收窄譴責與終身停牌之間的距離,當局會取消教師註冊時,訂明在若干時間內,不會考慮註冊申請,其後教師須提出強力理據,證明屬出任教員的「適合及適當人選」。當局又指,如果有關申請再次被拒,在若干時間內,亦不會再考慮被釘牌的教師的註冊申請。至於嚴重失德的教師,局方會堅守「終身停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