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處方藥物致死 病人家屬促醫委會覆核醫生緩刑懲處

港聞
更新時間:17:26 2021-05-12
發佈時間:16:53 2021-05-12
普通科醫生巫浩源被指向一名末期腎病病人處方錯誤藥物,病人其後身亡。病人家屬到醫務委會向主席劉允怡及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教授遞信,要求委員會主動就涉事醫生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的處分,作出主動覆核。

死者妻子盧女士在信中表示,從先前研訊的判辭認為,研訊小組在考慮對該醫生的罰則時,未有完全掌握兩項巫浩源涉專業失當行為的細節,包括他在死者生前求診時,是否一直處方「秋水仙鹼」及「甲氨蝶呤」兩種藥物,以顯示他醫生是否習慣處方該兩種藥物,反映其專業水平問題。

此外,盧女士質疑巫浩源於2016年11月14日為死者撰寫的轉介信,為何沒有提及曾處方「甲氨蝶呤」,是否顯示他有意置身事外,甚或隱瞞處方不應使用的藥物。認為這反映其誠信問題。

盧女士在信中要求,委員會及研訊小組在於周五(14日)前作出覆核決定,以「糾正量刑時的明顯錯誤」,否則「只會予人『醫醫相衛』之感,難以挽回公眾對醫生專業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