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金融中心地位未有削弱 維護國安需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港聞
更新時間:11:03 2021-05-18
發佈時間:10:32 2021-05-18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時表示,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便評論事件,但指對於維護國家安全,當局一直依法辦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她又指,按照國安法,可凍結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財產,並指政府履行國家安全職責非常認真及嚴謹。她亦指,留意到有西方媒體以此攻擊本港金融中心地位,強調本港的地位不會因此削弱地位,反而更為鞏固,重申沒有人可利用金融體系進行政府行為,意圖危害國家及本港安全。

對於有指當局不會批准六四集會,她回應則指,不會就揣測報導作回應。被問到出席六四集會以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時,她則指,有制度決定是否合法及批准相關集會,難以就特定情境作回應。她指,目前在限聚令下,傳媒的提問是強人所難,並指需視乎證據及當事人的意圖等作判斷,最終亦需交由法庭進行法律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