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與女友人涉瞞行蹤提供虛假資料 印度男獲准保釋不得離境

港聞
更新時間:13:12 2021-05-18
發佈時間:10:35 2021-05-18
兩人亦曾到過柴灣興華二邨豐興樓,其後1女子亦確診。資料圖片
兩人亦曾到過柴灣興華二邨豐興樓,其後1女子亦確診。資料圖片
首宗流入社區變種病毒個案的30歲印度裔男患者與其女友人,疑「擠牙膏」式報告行蹤,兩人同被控「向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行上屬虛假的資料」及「未有向授權人員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再訊,處理男被告的保釋覆核申請。裁判官張天雁批准男被告以現金30,000元、人事擔保10,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境,要居於報稱地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

至於31歲女被告早前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境,要居於報稱地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案件將於本月31日再訊。

報稱任職工程師被告Syed Mohamed Rizvi及護士Guadiz Victoria Marie Alcaide,同被控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的資料及未有向獲授權人士提供資料兩罪。2人涉嫌於2021年4月16日明知而向授權人員提供虛假的資料,即2021年4月10日至11日一日期間,只到訪尖沙嘴和佐敦並無參與任何聚會;另於4月17日未有向獲授權人士提供所知道的資料,而該資料攸關識別和追蹤可能已蒙受染上疾病的危險的人,即2019冠狀病毒病。二人疑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第3(4)條 「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及第3(2)條「沒有遵守要求提供所需資料」。

法庭記者:凌子淇